上一篇文章,我們講述了防爆手動葫蘆復查的相關內容,只有了解了機體表面的具體情況,才能夠決斷它是否支持繼續(xù)作業(yè),以及如果它出現(xiàn)了嚴重的問題,是否應該報廢?
1、針對罩殼部件,該部件如果出現(xiàn)了嚴重的變形、破損等情況,不能有效的保護機體內部結構安全運行時,應當以報廢處理;
2、針對吊鉤部件,如果出現(xiàn)了以下幾種情況的一種,必須以報廢處理。具體情況如下:斷面的磨損量超過了原本的10%、裂紋、危險斷面或者其頸部產生了塑性變形、鉤口位置的變形程度超過了原來尺寸的15%、扭曲變形程度超過10度;
3、針對控制部件以及取物裝置,該部件如果發(fā)生了嚴重的變形、扭曲、斷裂情況時,應及時報廢。
以上部件并不是直接影響作業(yè)的情況下才處以報廢,而是當會為作業(yè)埋下一定潛在危險時,就應該以報廢處理,希望通過這篇文章讓您懂的取舍。